我想在香港注册一家进出口贸易公司, 我的客户在中国, 我的货物是来自国外, 但合同是和外国公司驻上海办事处签订。交易用信用证(L/C)结算。 我目前居住在英国, 办了一家英国公司。 但持中国护照, 我想知道, 如果我不派任何人驻在香港, 我可以在香港注册公司实现上面的贸易操作吗? 您昨天回答我的问题时, 忽略了我最后那个假设, 即: 如果我不派任何人驻在香港, 我设想的这种贸易操作能进行吗?
答:您好!香港公司可以离岸操作,即不在香港本土发生任何业务。公司成立时需有注册秘书、注册地址。这可以由我们注册代理人提供。